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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将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契税征收基数之列的政策,这将有利于二手房计税标准的规范及网签的实行。
“中大恒基”调查显示,北京有40%以上的二手房有做低成交价格减少契税、营业税的现象。绝大部分是全款购买。银行按揭的二手房交易中很少做低契税。“筑家地产”总经理付赓赓介绍,目前北京二手房交易中,用装修发票作为避税手段的主要是少数二手商品房用来减少个税。征收个税的政策中明确表示装修费用可以免征个税,所以很多二手房买卖双方在成交的时候,一般签订两个合同来避税。以一套成交价格为100万元的商品房为例,原来购买时为80万元,如果有20万元的装修发票的话就可以免交个税。
对于一手房市场来说,如果是精装修的房屋,一般装修费用是包含在房屋总价中的。而此时在交纳契税的过程中是按格式合同中的成交总价作为计税依据的。也就是说,此时这部分装修费用已经纳入契税交纳基数中。其实这种方式虽然是装修费用交纳契税,但同时装修费用也获得银行贷款,对经济实力不太高的消费者来说是一大利好。所以此政策对于一手房影响不大。
中原地产研究人士认为,此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契税征收的更好执行;有效扼制消费者通过增加装修费用以达到避税的行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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