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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们买东西喜欢去品牌专卖店购买,可厦门市同安"森胜家具"专卖店就利用市民对专卖店的信任,将非该品牌的家具冠上"森胜"品牌,放在店里销售。
前天,刘小姐到"森胜家具"专卖店买家具,在服务员的介绍下,刘小姐看中了一套沙发,并当场下了定金。回家后,刘小姐根据商家给的订单上标注的该沙发的型号上网进行查询,可结果出人预料,她所预订的沙发并非"森胜"品牌,刘小姐马上找商家理论,可是商家不肯让步。
几次交涉未果,刘小姐向同安祥福市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投诉,该服务点的工作人员立即到该家具专卖店进行调查,经销商解释,他已跟"森胜"厂家进行沟通,经过"森胜"厂家同意,可以销售其他品牌的商品。
该12315服务点工作人员认为,该家具店虽然是森胜家具专卖,可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未明确告知刘小姐这套沙发不是"森胜"品牌,而且订购单上清楚写着"森胜"家具专卖店及网址和同安经销店的电话、经销地点等。经过柯女士等人员的解释和调解,商家同意刘小姐退货,并返还刘小姐600元的定金,双方就此达成协议。
工商提醒,按照《消法》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咨询,应当作真实、明确的答复。同时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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