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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常州消息,为了还债,宜兴一男子用5000元押金骗走一租赁公司价值180余万元的钢管和扣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5月29日,常州新北区警方接到一租赁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报案,称该公司价值180余万元的钢管和扣件被张某等人骗走。警方经侦查后于6月12日晚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后张某交代,今年3月,他和同伙赵某(在逃)假冒江苏一家知名建筑公司名义,以该公司常州项目部负责人身份,带着伪造的合同及印章,找到王某顺利签订了钢管和扣件的租赁合同,并当场交了5000元押金。王某为防有诈,专门提出随2人到该工地上“看看”,早有准备的张某带着他到事先看好的一处工地上,王某看到工地上的承建单位正是合同中的集团公司项目部,便深信不疑,放心发货。结果,在2个多月的时间里,俨然一副大客户模样的张某每隔几天便以工地建设需要为由,要该公司派车运送钢管,先后骗走价值180余万元的钢管和扣件,并以100余万元贱卖。眼见这笔生意“大”得蹊跷,王某有些不放心,终于忍不住再次派人到工地上去看,结果发现租出去的钢管早已不翼而飞。当警方抓获张某时,刚从赌桌上下来的他口袋里只剩下几十块钱。见此情景,苦心经营多年的王某欲哭无泪。
据悉,张某于2000年曾因合同诈骗被宜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今年,张某为筹赌资,曾以其哥哥名义骗取价值27万余元的钢管,低价出手后很快挥霍一空。张某哥哥知道此事后,怕弟弟吃官司,便代其将27万余元债务还清,然后要求张某设法把钱还给自己,好逸恶劳的张某于是便想到了“重操旧业”。
负责批捕此案的检察官表示:本案中,王某虽有一定的防范意识,但却未直接与被假冒的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未对张某的身份和其所持印章的真实性加以核对,期间也没有派人定期查验租赁物资的去向,结果被钻了空子。这个惨痛的教训提醒广大企业家,不光要在经营上下功夫,在提高防骗技能上更应当下功夫,否则,多年的心血很可能一朝化为东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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