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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报道,聘政府工作人员当“开发顾问”、在土地费上做文章、少交基础设施配套费、送钱物“摆平”政府官员后逃避项目抵押金、“套”住银行获得贷款、雇用“黑社会”成员强行拆迁……日前,一位房地产开发商向记者披露了他们违规开发房地产的内幕。
以下是这位开发商自述
先走关系 搞定项目
我原是黑龙江省某地级市一家建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2002年,我同另一家公司一位股东合作,共同出资1000万元,以他公司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我兼任项目总经理。当时我出资400万元,对方本应出资600万元,可对方说搞到这个项目要走关系,只出了350万元。
我们把这个项目搞起来,确实走了关系。按规定,我们应交1500万元项目保证金,但如果交那么多钱,就没有流动资金搞建设了。后来我们给一位领导送了钱和物,只交了500万元对方就答应了。说真的,当时如果项目费这关要是卡住,我们就没有实力开发这个项目了。
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商以拍卖方式购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拍卖摘牌后,马上就要交土地使用费。我们应交土地使用费1100万元,当时肯定交不起。于是同有关部门领导搞关系,不但推迟交费,也不用交那么多。后来拖了一年多,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了才交费。
除了项目保证金和土地使用费,从事房地产开发还要交基础设施配套费。我们那个城市的收费标准是按建筑面积算的,每平方米收缴80元左右,我们总建筑面积为14.5万平方米,需交1140万元配套费。这是一个伸缩性很强的收费项目。按规定,这笔费用在施工许可证下来之前就该交,但我们的项目开工了还没交,后来虽然交了,也没有按规定交够。
从事房地产开发,个别政府部门管事的人很重要。在把土地“拿”下来以后,我们请有关领导干部去青岛、海南等地游玩了一圈。这些人回来后,就给我们“用上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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