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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质监局发布消息:烟台市区部分建筑工地违法使用无证建材产品,危害公共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已被责令整改,并将视情节依法给予5——20万元的罚款。
近期,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市区30余家建筑工地使用的涉及公共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钢筋、水泥、防水卷材、建筑扣件、卷扬机等产品进行了执法
检查。结果显示,部分建筑工地使用的建筑卷扬机、防水卷材、建筑外窗等产品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这些使用无证产品的单位法律观念不强,认为查处无证违法行为只是针对生产商和经销商而言,与他们关系不大。也有个别单位为了降低经营成本,抱着侥幸心理购买无证产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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