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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消息:一名装修工利用装修房子的便利,私自配制钥匙,趁主人不在时将所有东西卖给旧货老板。经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据了解,吴某是重庆人,没有固定工作。李小姐请他帮忙装修海甸岛的一套房子,装修过程中,他私配了李小姐房门的钥匙。2007年1月25日16时,吴某带着收旧货老板王某到李小姐家,用私自配制的钥匙打开房门,将房子内的一套沙发、25寸电视机、电视机柜和电脑音箱以9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随后王某用一辆柳州货车将赃物运走。
吴某用230元买了一套炉具,交300元给妻子。破案后,警方将追回的家具、电器等已还给李小姐。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3633元。
经法庭调查,吴某在2004年就因盗窃被龙华区法院判刑。近日,美兰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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