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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安徽省各级财政将安排3.949亿元财政资金用于“节能减排”,降低能耗,减少污染。
安徽省财政在加强环境监测监查、提高污染减排监管能力建设的同时,还将对淮河流域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以奖代补,从2007年起,对淮河流域县级污水处理厂每万吨处理能力补助300万元。同时,支持淮河流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的建设。
省政府表示,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情况将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市政府每年要向省政府报告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安徽省同时还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对于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重点治污工程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未完成的市、县,取消当年各类集体和个人的评先竞优资格。对于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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