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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要求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制度,落实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漳州市民——房屋出租,你备案了吗?
我们日前从漳州市房管局交易科获悉,房屋出租备案制度已经在漳州市实行多年,但备案率不高,每年仅有约400套房屋的出租人主动前来备案。
现状:出租房屋备案率低随着大量流动人口涌进城市,市区大大小小的中介机构琳琅满目,房产租赁市场可谓红火,但我们走访了胜利西路、南昌路几家中介公司发现,租赁双方鲜有按规定登记备案的。
据漳州市房管局交易科工作人员就此问题介绍,办理房屋出租备案的手续很简单,只要租赁双方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双方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到市房管局办理即可。房屋出租备案从法律上对租赁双方规定了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如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等,也可为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提供一定的信息。
虽然每套出租房仅100元的备案费,但是很多房屋出租人认为这是一笔额外的负担,而不愿意登记、备案。即使有房产管理部门前往检查,租赁双方也常常否认租赁事实,这使得登记制度的监管难度增加。目前,前来市房管局进行房屋出租备案的大都是一些外资企业,如麦当劳、肯德基等。原因:租赁双方不愿主动备案
很多中介公司、出租人、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登记仍然感到陌生。日前,漳州市区胜利东路一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每个月成交的租赁案子大概有20余笔,其中最多只有一笔是按租赁双方要求进行登记的。实际上,公司内部全年成交的上百笔二手房租赁案例中也仅有两三笔到市房管局进行备案登记。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少数的租赁人是怕麻烦,而大多数是不愿意缴纳房屋出租备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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