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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迫切的任务:牢固树立物权观念
“物权法的出台,给我们带来的第一个信号就是,老百姓的财产权利有保障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教授说。
这也是各界的共识:物权法的出台,使公民的私有财产被更加明确地认可,有利于激发全社会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的活力和动力。
对于在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中多次刷新最高立法机关审议次数纪录的物权法,老百姓早就耳熟能详。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2889名代表中的2799人投下赞成票,票数之高足以说明问题。而此前,物权立法已经历时13年、历经8次审议和多次讨论。但是,如果你随机问一个路人“什么是物、什么是物权”,得到的回答大多语焉不详。
牢固树立物权观念,仍旧是全社会的一个迫切任务。
曾参与物权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教授王利明表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属于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就是要看是否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以充分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对不同物权主体给予平等保护是有机统一的。”孙宪忠表示,“没有前者,就会背离我国经济制度的性质;没有后者,就违背了市场经济原则,反过来损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事实上,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小到一粒纽扣、一个茶杯,大到一栋房屋、一座矿山,都存在所有权归属问题。如何确定权利的归属,划定权利人享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得到保护,这些问题都是物权法规范、调整的内容。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研究员李林表示:“国家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官、检察官在执法司法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依法保护公民或法人财产的观念即物权观念,尊重公民和企业的合法财产权。”
“我们学习物权法,首先要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为实施物权法营造广泛的社会思想基础。”王利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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