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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起,今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正式施行。“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宪法意志通过具体的《物权法》加以体现和保障,注定是共和国法制建设标志性的进展事件之一。
前推至9月下旬,与今年4月初轰动一时的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一样棘手的深圳“钉子户”蔡珠祥的私房拆迁补偿纷争,最终通过一对一的协商谈判得到化解。蔡家获得超过千万元的拆迁补偿。补偿协议生效当晚,蔡珠祥以深圳市民的身份,写就一封《感谢信》,感谢深圳市人大、深圳市政府就此事所凸显的“重视”。
蔡家与开发商之间的拆迁补偿矛盾历时一年有余,从矛盾出现到最终化解,中间经历了蔡家的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提请当地法院对蔡家私房实施强制拆迁的司法申请等事件,然而,当地法院一方面依据相关法律受理强制拆迁司法申请,另一方面,则继续为化解当事双方的矛盾不遗余力,直至最终促成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没有信源可以证明,在此次“拔钉”事件中,深圳市人大及市政府对矛盾的化解施以了直接的影响或干预,但人们却仍可以借助于逻辑分析,感知并分享蔡珠祥所感谢的“重视”。也许,这种“无形”的“重视”无从直接触摸,却客观展现出国家法制的进步。
此前,曾有部分舆论指斥蔡家要价过高。当拆迁补偿协议生效后,又有部分舆论担心,如此“天价”的先例一开,其所产生的社会负面效应注定会致使各地的拆迁成本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我们认为,具体到蔡家所获实际补偿是否过高,尽可作为一个公众话题展开讨论,但具体的拆迁补偿在《物权法》所划定的法理框架内当体现于三项操作原则:“一户一议”原则;市场定价原则;适当的“溢价”原则。倘若上述原则可以成立,那么蔡家所得到的拆迁补偿,就是合法理也合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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