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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中山市“12365”质量举报投诉热线接到广州一消费者投诉,中山市古镇庚龙灯饰厂所生产的灯具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接投诉后,中山质监局立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赶赴该灯具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在该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所生产的灯具产品都贴上了3C认证标志,但该企业还没获得生产灯具产品的3C认证证书,属在未取得3C认证证书情况下,生产冒用3C认证标志灯具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灯具企业生产库存与待销成品仓库的灯具产品进行查封。
据悉,自8月24日至9月30日,中山市质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3人次,检查灯具生产加工企业145家,立案查处69家。据介绍,灯具生产加工企业3C认证违法违规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一)在未获得3C认证证书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列入3C认证目录的灯具产品;(二)已取得的3C认证证书已过期或暂停,而继续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并在产品上使用3C认证标志;(三)只有部分型号产品获得3C认证,生产未获认证型号的产品并使用3C认证标志;(四)不属于3C认证目录范围的产品,而在产品上使用3C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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