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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结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王某诈骗一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06年4月份,安阳市人防办公室拟在新办公楼新建一人防展览馆,并安排本单位干部王某负责该展览馆的前期筹备工作。2006年6月,王某背着单位领导,虚构该展览馆装修和布展需要招标的事实,向多家公司和个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行骗。从2006年6月24日至2007年2月10日,被告人王某先后八次收取郑州、安阳等地八个公司和挂靠公司的个人投标保证金51万元。
2006年11月份,被告人王某还利用被害人刘某等二人想投标的心理,以要到北京为其妻子看病为由,骗取刘某等二人人民币2.3万元。
经查,被告人王某共骗取人民币53.3万元,除被告人王某将2007年1月骗取的刘某等二人的10万元退还给先前被骗的郑州两家公司各5万元外,其余43.3万元均被王某用于赌博或挥霍。2007年2月,公安机关在案发后追回赃款6.5万余元退还给其中一被害人徐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本单位展览馆装修和布展工作需要招标的事实,骗取投标保证金,并虚构给家人看病的事实,骗取投标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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