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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5
 
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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